两年前,一份旨在规范古城内传统民居保护修缮的文件《平遥古城民居保护修缮及环境治理导则编制完成。2012年9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平遥县政府邀请专家在北京对这份《导则》进行了评审。至此之后,关于古城保护性修缮的意见建议层出不穷,但是过度修缮,修到面目全非,失去了原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那么在古城墙等的保护过程,我们应该遵守什么样的原则?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请大家一起阅读下文: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人民的精神家园,必须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文化也是城市的灵魂,特别是进入21世纪,城市以文化来论输赢,一个拥有文化的城市才拥有未来。可以这么说,文化是一个城市昨日的辉煌、今天的财富、明天的希望。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城市是文化的积累,每个时代都有对城市的独特记忆。在我国,保存比较完整的古城、古镇已为数不多。有人戏称,哪里经济发展迅速,哪里的古城就难免受到破坏。在这种怪象下,不少古城已经丧失了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血脉。当意识到这一点后,人们将目光更多的放在了对古城文明的探究,然而当前多地兴起的古城保护修复热,却引起了极大的热议。
据报道,某古城的大批古民居乃至文物保护单位遭遇大规模拆迁。这到底是“保护改造”,还是酒店等商业项目建设打着保护的幌子暗度陈仓?轰轰烈烈的古城改造背后,谁在牟利、谁的利益又将受损?这值得深思。类似古城的“保护改造”模式并不新鲜:将古建筑推倒重建,再由公司出面去做政府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以谋取利益的最大化。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在“保护性修复”后面遮掩的冲动性和随意性,仿佛不改造古城,就体现不了领导者的政绩和气魄,乃至相当多的决策者想当然地把开发古城资源当作体现政绩的机会。改变这种大拆大建式开发古城的做法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我们必须要谨防“保护性修复”成为“破坏古城”的遮羞布。
【解决措施】
一是要强化法律监管。应把涉及古城改造的全过程用法律管起来,不仅要保证拆迁补偿机制的公平、透明,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治,而且要站在把古城当成历史资源和文化的高度,保护好古城的城市肌理。惟有如此,才能赢得和提升古城真正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二是要深化市民参与。让市民参与到改造与保护古城中来是双赢的选择:市民参与不仅能及时消除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误会、化解矛盾。更重要的是,群众的监督才是最“雪亮”的监督。
三是提升保护理念。要充分认识到保护性修复古城是与城市精神和软实力建设息息相关的,是关乎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大事。当前类似的古城“保护性修复”仅仅是把古城推向市场,当地有关部门根本没有认识到留存和保护古城的意义和作用,只是将其看做换算成政绩的资源,没有看到其作为文化遗产和城市精神的核心价值,这显然是短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