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阅读:2210 次 日期:2016-04-07 1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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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定于2016年4月9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认真备考。

一、考试安排

1.考试地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本部(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2.考场安排: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本部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文化水平考试:4月9日上午9:00-11:30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份试卷,每科120分,总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4月9日下午13:00-17:00进行。

二、准考证的发放

1.发放时间:4月8日上午08:00-17:00。

2.发放地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本部行政楼105房间。

3.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三、文化水平考试注意事项

1.4月9日上午8:45,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2.入场后,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3.领到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9:00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使用规定的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答题,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颜色字迹的笔,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印刷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允许询问监考人员。

6.9:15以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11:00之前不允许考生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允许再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11:3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8.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具有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9.诚信应考,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管理,否则将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考试过程全程监控,请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四、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9日12:30(提前30分钟)到考场报到、签名、填写《单招面试评分表》5份。

2.考生按照面试顺序号(即座位号),在面试室外抽取面试试题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按照考生面试顺序对考生进行逐个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4.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职业倾向、心理素质、随机反应能力等)100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普通话水平、语言交流、问题表达等)100分;形象气质(与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仪表仪态等)100分;道德修养等(言行举止得体、恰当等)与专业相关的能力和素质90分。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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