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金昌市人社局 阅读:1032 次 日期:2016-04-01 14: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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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就金昌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金昌市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具体职位和条件见《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1日至1998年4月11日期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98年4月11日至1981年4月11日期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98年4月11日至1976年4月11日期间)。

(四)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2013年以来在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大厅(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三)资格审查:

1、市招聘办统一组织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应聘其中的一个职位,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2、2015年及以前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以及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未就业报考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学制、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情况等相关信息)、身份证和个人简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除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和金昌市理工中专学校教师职位,应聘其它教师职位的应、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认真填写《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5张免冠照片,报名费100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免收报名费。委托报名人员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考试

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其中:教师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医疗卫生职位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按照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1:3及以上比例进行。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对该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取消、压缩或合并。对取消、压缩和合并的职位,笔试前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取消职位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发票原件全额退回报名费。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本次公开招聘考场设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及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本次笔试的应聘人员凭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在法定工作时间到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试教

根据招聘计划与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应聘教师相应职位的人员进行试教,分值为100分。

1、试教时间和地点:试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试教通知书标注时间和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路线,按照要求参加试教。

2、试教内容: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和仪表仪态。

3、领取试教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参加本次试教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016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到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大厅领取试教通知书。试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试教通知书标注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在参加试教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试教通知书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试教。

(三)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以下办法计算,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应聘教师职位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应聘医疗卫生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本次考试委托权威机构命题、阅卷和登分。不指定教材和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或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公布成绩

市招聘办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

六、体检

市招聘办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该职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七、考察

根据市招聘办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每个考察组应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在考察时主要通过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准确掌握考察对象全面情况,客观、真实地对考察对象予以评价,写出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市招聘办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对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在聘用岗位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和金昌市理工中专学校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明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实施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招聘办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附件:

1、《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2、《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0935)8212207

监督电话:(0935)8222836

金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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