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茶陵县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01 次 日期:2016-04-01 1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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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学校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往届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学教师61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茶陵地处湘赣边界中心县位置,总面积2500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辖16个乡镇和办事处。茶陵是“历史古城”,建县2200多年,因陵谷多生茶茗而称“茶乡”,后因炎帝神农氏崩葬于“茶乡之尾”而得名“茶陵”,是全国唯一以“茶”命名的县。茶陵是“进士之乡”,自古“农勤于耕,士勤于学”,崇文重教风气兴盛,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历代兴办的书院达38所,数量之多居湖南各州(县)前列。浓厚的书院文化孕育了无数杰出人才,有历代进士127人,其中刘三吾、李东阳、张治、彭维新并称明清“四大学士”,李东阳开创的“茶陵诗派”在中国文学史上影响深远。茶陵是“建政摇篮”,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六县之一,中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的诞生地,有开国将军25位,数量之多居全国第九。茶陵是“湘赣枢纽”,“3211”的交通框架贯通赣闽、连接桂粤,渝长厦高铁将从茶陵经过。茶陵是“旅游强县”,云阳山、东阳湖、南宋古城、工农兵政府旧址、中华茶祖园等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对外美誉度和知名度不断提高。

茶陵县所辖公办学校162所,其中普高3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中心小学20所,村级小学和教学点11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学校1所(世纪星实验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民办幼儿园242所。核定教职工编制4596个,在职教职工4180人,学生60000余人,在园幼儿20000余人。近年来,茶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创新教师引进机制,不断加大教师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为教育提质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市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先进县、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民办教育工作先进县、社区学院建设先进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先进县;全省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单位、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教育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第二轮教育督导评估被评为“优秀”、第三轮教育督导评估顺利通过教育强县验收;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国培计划”项目县。但是,随着学生生源的逐年回升,教师自然减员的人数较多,致使我县教师队伍的学历、年龄、学科等结构性矛盾依然较为突出,教学一线人员总体紧缺。为此,我县建立了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逐年补充新教师,以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能够吃苦耐劳。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名称、数量、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往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将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 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环节招聘信息请登陆茶陵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ledu.cn)查看。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

①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下午5:00止,登录茶陵教育信息网报名。

②现场报名: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

地点:湖南师大考点(具体地点详见临时通知)。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自行下载并填写《茶陵县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湖南师范大学招聘现场。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者,毕业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并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阅卷。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所有岗位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人文素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相关知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专业素养等。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总成绩出现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自行下载并提交《茶陵县招聘教师政审表》。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1、凡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县职业中专教师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方可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人社、编制、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2063836 茶陵县纪检部门

七、咨询电话

政策、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1-25245310。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茶陵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茶陵县2016年招聘县直中学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附件2:茶陵县招聘教师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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