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1、2012年6月27日,《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向社会公布,确定了“十二五”期间6个方面任务:第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解决制度缺失问题;第二是加快城乡统筹,稳步推进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第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第四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第五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第六是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2、10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今,随着社保范围的扩大和待遇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开始走出“为后半辈子发愁”的阴影。2004年7月间,贾银兰突发心肌缺血,住了34天医院,医疗费花掉6000多元。她说,因为有医保,自己只付了1/3。汪家琪的丈夫2005年患了重病,从手术、放化疗到术后跟踪稳定病情,十多万的费用大部分通过医保的大病保险得以解决。汪家琪说:“幸亏有大病医保,不然生这一场病真要倾家荡产。”
3、近几年,不同群体在养老、医疗等方面享有制度的不同以及最终待遇的差别,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社会保障本身应促进公平,而现在不同程度存在的“双轨制”则扩大了不公。记者为此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
胡晓义认为,社会保障属于上升无止境的刚性需求。当制度安排严重缺失时,有一份基本保障是最突出的需求;当制度逐步健全后,提高待遇水平的需求会强烈起来,自然会出现群体间相互攀比现象。
他说,我们高度重视“公平性”的问题,也采取了多项调节措施。但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不可能、也不应当简单地把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拉平,而要按照中央关于“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努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并在多次调节中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不合理的差距。
何为碎片化
“碎片化”社保制度指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和行政区划之间标准不统一,多种制度共存、方式标准待遇有差异、衔接有障碍。
这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加大社会保障工作行政成本,也给制度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造成障碍。
要整合“碎片化”社保制度,需要多方打破陈旧的思维模式,提高对社会保障公平性、统一性的认识,完善顶层设计并实施到位。
建议及对策
1、要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改变有些人无保障的状况,对这些人群建立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2、要解决从小到大的问题。拓宽覆盖范围,使更多的人被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里面来,以体现它的公平性。
3、要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使水平过低或者偏低的那部分群体能够尽快地或者较多地提高他们的保障水平。
4、要解决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间的待遇差问题,缩小待遇差。
5、要解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使跨省跨区域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顺利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