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京津冀雾霾严重,诸如“早晨一拉窗帘,还以为自己的眼睛瞎了”等在年初雾霾严重时流传的有关空气质量的段子又盛行于网络。亦有媒体这样形容雾霾严重程度:站在******广场, “国庆主花坛在雾霾中难见真容”.
不知道这种存在严重雾霾的日子还要伴随人们多少年。但是,如果把雾霾视为一种“增长病”,那么,“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说法也同样适用于消除雾霾。以美国的现代化历程看, 其意识到必须治理随经济增长而造成的污染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环保法律基本完备并严格执行,直至今天,在昔日工业发达的美国东北、中部地区,一些曾被污染但已经禁止 任何工业污染物排放五六十年后的河水也仍然没有变清。
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英国,其经济发展尚无前车之鉴,致其在工业化百多年后才开始意识到污染问题的严重性。相较英国后发的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其发展历程虽短于英国,但却在英国 意识到这一问题后,不惜牺牲后来居上的发展势头,与英国同时改弦易辙,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增长的底线,由此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类似“伦敦雾”那样严重的污染问题。
没有把环境的容纳能力作为经济发展底线的思维及其操作限制,对经济发展的疯狂追求就无异于饮鸩止渴。
据媒体报道,面对严重雾霾,多位地方环保局长都曾对记者“大倒苦水”,他们认为在当前环保机制下难以根治雾霾,因为造成雾霾的污染源,环保局长们根本管不了。东部沿海某省一位环 保局长说,只要市(县)主要领导“不点头”,像“三高”企业这样的污染源,环保局管不了、治不了、关不了,因为这些企业能缴纳高额税收,这才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环保这样的 “次要”工作要为增税这样的“主要”工作“让路”。
由此可见,我国的雾霾,是经济“增长病”.当然,这种“病”也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病症。因为看似“平等待人”的雾霾,其实既是增长不平衡的产物,同时也是在“平等”的表象下进一 步固化不平衡增长的蛮力。显然,没有环境底线的经济增长所产生的“政绩”及其实际利益,都使少数人受益,并使这些人产生无法遏止的增长冲动。
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不变、决策方式不变、受益格局不变,那么,其结果就不仅是雾霾困扰人们的日子会更长,而且其严重程度也会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