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阅读:876 次 日期:2016-03-25 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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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面试分组

面试小组分设计学专业和专业型专业(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和艺术硕士专业)2组。

二、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录取

1、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专业):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工业设计工程:本专业招生重点考查考生工程知识、动手能力(效果图、工程图)和设计构思能力,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艺术硕士: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招生计划不足部分从设计学专业复试落选考生中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

四、调剂政策: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未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专业

3)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4)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不再组织面试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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