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次赴高校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贺州人事考试网 阅读:1212 次 日期:2016-03-24 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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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我市市直院校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参加招聘的两所学校均为贺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市直优质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硬件设施完备,校园文化浓厚,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在校生分别达4000和3500多人,近年学生高考成绩全市排名第一、二名,全区排名靠前。

二、招聘计划

根据1月13日南宁双选会招聘情况,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本次拟公开招聘教师11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贺州高中招聘名额尚余7名,全部用于此次招聘,各学科剩余招聘名额及调整情况如下:原计划招聘英语教师剩余2名,现调整为招1名,其中1名调整为招聘美术老师1名;原计划招聘化学教师剩余1名,现调整为招聘3名;原计划招聘政治教师剩余1名,现招聘1名;原计划招聘历史老师剩余1名、体育老师剩余1名,调整到招聘化学教师的名额中;原计划招聘心理教师剩余1名,现招聘1名。(调整后各学科的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次)》)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招聘名额尚余4名,全部用于此次招聘,其中原计划招聘生物教师剩余3名,原计划招聘体育老师1人,此次按原招聘计划进行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次)》)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2014、2015、2016年度毕业生,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选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行政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24日前通过以下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

贺州市教育局网(http://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ex.html)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3月29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面试工作组组织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举办应届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14、2015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双选推荐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进行。

2.通过查看应聘人员资料,根据应聘人员的毕业成绩、实习(工作)表现,获奖情况和岗位匹配性等内容,按1:3或1:5的比例遴选出参加面试的优秀毕业生。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大于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小于1︰3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招聘不足1︰3比例的,经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现场试讲、试教或探究、问答等方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人

4.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签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综合素质的优劣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违约情形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拟于7月或8月份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261398(贺州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658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016年面向区内外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次)

贺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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