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阅读:1203 次 日期:2016-03-23 10: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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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见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本科阶段学业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专业操守、职业伦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交流能力考核、上机。

1.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为 50 分,面试要求:本科学业表现,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3.英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 30 分,考核要求:英语介绍、交流

4.上机:满分为 120 分,考试时间2.5小时,考核要求:专业实践能力

凡参加过中国计算机学会软件能力认证(CCF CSP)的成绩达到150分以上的考生,可选择免机试,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若参加上机考试,取两者的最大值。请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成绩单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400 分以上(含)的免机试,上机成绩按照满分计算

300-400之间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CCF分数-300)*0.20+100

200-300之间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CCF分数-200)*0.20+80

150-200之间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CCF分数-150)*0.40+60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1. 资格审查时间:3月19日上午8:30—11:30 地点:计算机学院楼2010房间

2. 复试笔试时间:3月19日晚 18:30-20:30 地点:第三教学楼102、302、402

3. 上机考试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30 地点:计算机学院楼一楼1008、1013、1015、1017

4. 面试、英语交流能力考核时间:3月20日下午14:00—

地点:计算机学院楼一楼 1008、1009、1011、1013、1015、1017(面试等候区1010、1012)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以下情况之一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1) 上机低于40 分

2) 复试总分低于180分

3) 诚信问题,违反考试纪律

4) 其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不合格情况

一起排队的专业(或专业组):

组别 在同一组排队确定录取的专业(或专业组)
1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35Z1) 软件工程方法 (0835Z2)服务科学与软件架构 (0835Z3)应用软件工程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2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2Z1)智能计算与系统 (0812Z2) 智能机器人(CMU专项)
3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2) 软件工程

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5+复试规格化成绩×0.5

五、调剂要求

1. 我院接收校内外优秀考生,优先考虑接收本科为“211工程”“985工程”高校考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的考生优秀考虑。

2. 可接收调剂专业、人数及要求

专业 人数 要求
生物医学工程 2名左右 优先接收报考本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的“211工程”及以上学术型考生。
计算机技术 12名左右 优先接收双“985工程”高校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英语、数学成绩不低于57分。
软件工程

3. 报名流程

1) 学院内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校内),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直接进行调剂;

2) 跨学院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校内),3月17日下班前交调入学院,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通知同意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

3) 校外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陆建峰 84313997 lujf@njust.edu.cn
接待考生申诉 考持坤 84318440 kao01@njust.edu.cn
研究生院 84303162 qianzengjin@njust.edu.cn
学校纪委 8431522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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