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纪委《关于建议组建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专职陪护队伍的通知》(清纪发〔2015〕16号)、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市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专职陪护队伍的批复》(〔2016〕2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政府购买服务的连州市纪委(监察局)“两规”、“两指”专职陪护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数
连州市纪委(监察局)共招聘行政辅助类“两规”、“两指”专职陪护队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
1、现户籍地在连州市,年龄20至35周岁(即1981年2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
4、中共党员、部队复退军人或参加过“两规”、“两指”陪护工作实践且表现优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5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2、报名方式:为便于了解应聘者更多情况,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而且只接受本人的报名。
3、报名地点: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资料:《连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在附件下载(需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与报名表同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拟聘性别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确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市纪委监察局聘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聘员薪酬待遇参照连州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此公告由连州市纪委(监察局)、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连州市纪委(监察局)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