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 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和《山西省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6]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研究生复试录取选拔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按照“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3、坚持全面考查。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完善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量化考核内容,综合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推动科学招考,提高管理水平。
6、坚持统分结合。充分发挥院部在复试中的作用,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指导下,以招生院部为主体组织学科(专业)进行。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为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方面的考察和组织协调领导等方面工作,各招生院部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参加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承担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由所在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要求职责到位,分工明确。配备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4、各学院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一位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了解和掌握复试的政策,接受业务培训。
四、计划分配
1、各学院招生计划按照2016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统筹执行。各学科专业招生数量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培养条件以及科研任务、科研经费等因素,对没有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的导师可以限招和停招,招生以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为取向,要优先保证有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
2、招生院部要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如录取工作中要增加招生计划,招生院部须提出书面请示,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执行。
3、学术型招生计划可用于招收专业学位考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用于招收学术型考生使用。
4、2016年我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为5名,专项计划不得挪用。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调剂工作
要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重点做好长期以来生源匮乏的农科类专业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针对研究生生源实际情况加强宣传,使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和了解学院和专业,各学院要建立有效的调剂工作机制,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引导、帮助考生顺利进行调剂。要组织各招生学科(专业)认真审阅考生档案,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复试的通知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具体要求:
1、校内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否则,将无法进行录取。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分);
4、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专业课科目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可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6、外国语为英语;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8、初试报考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其本科毕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同等学力考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可调剂到我校公共管理专业。
9、对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要求在专业上优先选择本科就读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相一致的考生,在学校上要优先选择二本以上的大学,特别是有“985”、“211”、“省部共建”背景的高水平大学。
10、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接收调剂。
六、复试办法
1、研究生入学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均必须参加复试。一志愿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可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按照合适比例,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分数线。
2、复试包括 、专业课考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总计300分。
3、专业课考试和 的考试形式、命题原则、命题办法及命题要求按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要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加强对复试命题和评卷的保密管理。
4、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由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要注重对考生本科期间一贯表现的考察。
(1)对大学本科毕业考生的面试,可用口试、实践环节考核的形式进行,一般以口试为主。
(2)面试由复试小组提前命题,命题内容以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试题的难易程度要相同。同时还要注意了解考生的思想素质、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面试时由学生抽题作答,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外语口语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通过对考生专业外语的测试,从掌握专业词汇的多少、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对话时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及连贯性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口语能力,每生口试时间为3-5分钟,分数占面试成绩的15%。各学科专业要指定专门进行外语口试的教师。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要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专科)报考硕士生的考生的复试,除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加试两门以上本学科专业大学主干课程。加试由院部组织命题、考试,加试科目均为笔试。
(6)面试应有记录,回答问题用百分制记成绩。面试时,所有复试小组的成员要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予以采分,经汇总后得出面试成绩。
5、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工作。复试时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2016年4月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慎重录取。
7、接收的推免生已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本次不参加复试。
8、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各学科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的体检要求。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考生诚信纪录中,有考试违纪纪录的不予录取。
10、复试工作中,各招生学科(专业)要认真填写复试表、复试成绩计算表及相关工作表格,招生院部要落实好学科(专业)、院(部)不同层面负责人的审核签字手续,汇总后统一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11、专业课考试和测试试卷(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由院部组织评阅,成绩经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招生办公室,试卷由院部根据教育部 “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的规定期限保存,以备上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检查。
七、破格
1、破格要求
破格录取只限于合格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凡拟破格录取的线下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必须为山西农业大学,破格录取专业必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2)破格录取名额不超当年教育部核定录取计划的3%;
(3)破格录取专业完成当年招生计划难,导师存在招生需求;
(4)招生学院承担科研项目较多,存在招生需求;
(5)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原则上不超过5分,只能单破。
2、破格程序
(1)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
(2)考生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各学科实际招生情况、考生成绩等情况集体研究拟破格考生名单,破格考生优先农科、工科等紧缺专业,以破格分数的幅度为取向,同等条件学术型考生优先、国家照顾政策考生优先。
(4)拟破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5)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考生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6)复试合格的破格考生进行公示。
八、录取
1、复试结束,院部组织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专业课考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和 成绩,算出每个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各部分成绩(包括以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都必须合格,否则,按一票否决,取消录取资格。
2、硕士研究生最后的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公共管理专业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故其初试成绩所除系数为3)
3、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初试和复试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复试结果要尽快通知考生。
4、各招生学科(专业)拟录取的考生要明确其指导教师,对于转专业、转研究方向的考生,一定要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方可调剂。
5、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学科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6、考生复试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执行。
7、复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硕士研究生录取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录取名单由主管校长审签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后经国家录取审核检查通过后,方可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
3月23日,考生到报考或调剂专业所在院部报到,提交本人材料由所在院部审核,审核无误的材料由所在学院留存。
报到提交审核的材料:应届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阶段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
(政审表从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下载)
2、复试时间
笔试考试于3月24日上午进行。
各院部在本单位网页上向考生发布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体检
3月25日上午8:00开始,参加复试的考生持一张1寸近期照片到校医院空腹进行体检,体检交体检费50元。
4、面试
各院部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十、其它事项
1、调剂工作从3月18日开始,调剂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
2、各院部要制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公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3月22日前报招生办公室。
3、各院部要结合“六权治本”的要求,着力规范复试管理,规范参加复试导师的言行,做到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
4、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工作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要求,强化对复试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6、举报电话:6288213 6288909;举报邮箱sxndzsb@163.com。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