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申论热点收入分配改革
来源: 阅读:777 次 日期:2016-03-21 08: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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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但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种贫富差距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允许的。但如果收入过于悬殊,并且任其扩大,就会影响社会公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习 近平

经济的增长应当与收入增长同步,因为大多数人民群众相对GDP的增长,更关心自己的收入。

——李克 强

如果我们的GDP无法让人民群众的收入增长,那GDP增速再高,也是自拉自唱,并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稳定。

——李克 强

围绕保障群众的基本需求,实施好保障房建设、新一轮医改、集中连片扶贫攻坚等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注重发展经济和提高居民收入同步,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信心,促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李 克强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政府收入比重和企业收入比重不断上升,而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在波动中下降。要素收入不断向资本倾斜,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也不断降低。从国际比较看,在初次分配中我国劳动者占比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而企业盈余则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第二,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基尼系数是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数值越高,则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越高。从总量上来看,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正逐步拉大,甚至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城乡间、行业间、人群间收入差距扩大,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是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第三,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由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不足,迫使居民用自身收入来抵付,从而挤压了其他消费增长,而且强化了居民的谨慎预期,降低了居民消费倾向。由于二次分配力度又不够,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和社会安全网不健全,使得居民有钱也不敢花。居民“没钱花”和“有钱不敢花”正是当前收入分配格局引发的内需相对不足的症结所在。

[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原因]

一是发展阶段的因素。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经济赶超阶段,这一发展阶段的资源禀赋结构和要素组合方式决定了相应的收入分配结果。

二是结构的因素。从产业结构看,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农业基础薄弱,基本还是“靠天吃饭”,农民增收依然困难;从需求结构看,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从要素投入结构看,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物质资源的投入,依靠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低成本优势,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从城乡结构和区域结构看,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基于比较优势加速向收益率高的部位集聚,收入分配结果总体上有利于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

三是政策的因素。教育、卫生等公共政策能够改善起点公平,但政策设计不合理,也会加剧社会不公;再分配政策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但一些政策不仅未能有效缓解收入差距,反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导致逆向再分配。

四是体制的因素。由于政府职能尚未很好地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资源要素价格扭曲以及行政性垄断导致利益分配不公,在体制转轨过程中还产生了大量不规范不合法收入,另外,市场经济本身也会拉大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

综合起来看,影响收入分配结果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确实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不少已经触及到了深层次体制性弊端,从这个意义上说,收入分配改革势在必行。

[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其一,导致经济结构失衡。收入差距过大,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愿望难以转化为实际的消费行为,导致投资与消费结构失衡,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如果没有合理分配,可能会陷入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的“中等收入陷阱”。

其二,影响社会和谐。受传统观念的支配,过大的收入差距容易引起群体性的“相对剥夺感”,再加上对分配不公的实际体验和部分富人的炫耀性消费,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的不公平感,使得凝聚全社会改革共识、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同时,收入差距过大还可能会导致阶层对立和社会冲突。

其三,偏离共同富裕方向。与经济快速增长相比,居民收入增长比较迟缓,而且城乡、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财富高度集中与绝对深度贫困现象并存,背离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参考对策]

第一,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一是提高低收入者拥有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保证其生产要素在市场中自由流动。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就必须创造平等竞争的就业机会,使其能够充分就业,并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具有可比性的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同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积极推动农民收入增加,逐步缩小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首先要千方百计保证经济增长速度,为农民就业提供保证。只有保持高速的经济增长,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此吸纳农村劳动就业,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其次,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逐步减少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这样才能增加农村人均土地拥有量并增加农产品需求量,从而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最终增加农民收入。再次,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少农民开支。要从农民需求最迫切的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入手,逐步它们的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均衡发展。地方政府积极引导中西部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到东部沿海地区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中央政府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与此同时适当对中西部地区进行政策倾斜

四是打破垄断经营格局,建立行业间公平竞争的机制。我国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由于初次分配过程中收入分配秩序紊乱造成,所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关键在于整顿和规范初次分配过程中的收入分配秩序。这就要求首先转变政府职能,缩小政府规模。将政府职能由促进经济增长转变为保障民生。其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消除行业垄断。再次,要促进劳动法令执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行之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持。

第二,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针对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的现实,必须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收入分配法律制度体系,适时开征物业税和遗产税,将收入分配纳入法律制度的严格约束之下。国家通过开征遗产税对这些财产进行再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防止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扩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第三,搞好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是指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以及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对经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收入再一次进行分配,其主要内容是慈善捐助,包括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和救灾等,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慈善事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第三次分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社会成员的慈善意识薄弱,慈善机构少、行政色彩浓,慈善机构扶贫济困水平低、能力有限,制度缺失、公信度不高等。第三次分配虽然不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只能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补充手段,但它对于减缓转型期的社会震荡、扶贫济困、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燃眉之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应该大力提倡并采取措施促使其健康发展。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收入悬殊渐显形 催逼政府新调控

[开头示例]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改革之初打破了平均主义,激发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旧的收入分配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导致收入悬殊渐显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因此,种种迹象表明,只有加强政府的调控作用才是解决收入分配悬殊的关键之策、点睛之笔。

[结尾示例]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收入悬殊渐显形,这在一定程度上毁损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崇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政府的天职和良心,因此,唯有加快市场化、健全宏观调控机制、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收入、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方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达到提振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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