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河南理工大学 阅读:1161 次 日期:2016-03-19 1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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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4〕32号),为确保“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平稳推进,学校决定2016年在部分学科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名额,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名额(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其所获学位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英语水平。申请人至少有一项英语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水平:TOEFL(72分)、雅思(6.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60分)、WSK(PETS5)(60+3分)等。

4.科研业绩。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并被检索;理工类学科,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并被检索。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申请(3月16日~3月25日)

申请者应该在报名前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报名,并根据报考导师拟定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内容,撰写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同时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二)形式审查与网上报名(3月26日~3月30日)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并签署审查意见。“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逐项进行核对、整理后,通知申请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初审(4月1日~4月20日)

考核组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初评,并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业绩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10日。

(四)考核(4月21日~4月22日)

通过招生单位初审的申请者,由招生单位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学校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业务素质。包括申请者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培养潜能等。

2. 综合素质。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面试方式,也可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提出拟录取人选,并分别给出每个申请者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者有1名审核专家组成员给分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4月20日~4月29日)

1.拟录取名单初审。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对各招生单位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2.拟录取名单审定公示。研究生处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随同当年拟录取的统考生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六)签约(5月5日~5月10日)

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招生单位、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合约一式三份,学生、导师和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2016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条款执行。

四、申请材料

1.《河南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报考博士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报考博士生登记卡》。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本人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6.两位专家(正高级)的书面推荐意见。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8.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五、其他

1.请招生单位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4〕32号),制定本单位“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予以公布。

2.请招生单位于4月27日前将拟录取者所有报考材料(证书及科研材料原件除外)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包括姓名、拟录取专业、导师、考核成绩等信息)报送研招办。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2日

附件:

1.“申请审核制”报名材料明细表

2.“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报考博士生登记卡

5.报考博士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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