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内贸易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拟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已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勤奋敬业;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截止4月30日);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等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区商务局办公室(区行政大楼1423室,办公电话:88869422,88109001)。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是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
三是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区人社局、区商务局网站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面试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并列,影响到入围体检人员的划定,则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四)考察
考察由区商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调动。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区人社局、区商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简章由区人社局、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