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公告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4500 次 日期:2016-03-19 08:46:2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宁夏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做好报考公安机关维吾尔语翻译、法医、理化检验、刑事技术等特殊职位考生心理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宁夏人民警察学校电教室(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北方民族大学北侧)。

二、心理能力测试项目及标准

心理测试采用公安部2006年研发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专用软件,考生完成全部测试选项提交后,测试软件自动生成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三、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心理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3月18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报名信息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准参加心理能力测试。

(二)考生务必按照所报考职位在3月24日上午9:00前到达相应的测试地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参加心理能力测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报考部门、职位、职位代码、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心理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系统生成的结果当场确定报考资格。合格者,发给心理能力测试合格通知单;不合格的,可于3月25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请考生长期保存心理能力测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备查。

(五)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心理能力测试期间,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招考单位将联合巡视监督。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