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5〕72号)的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广西人事考试院不再制作发放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如有特殊情况需领取外语成绩通知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相关发放的条件及程序公布如下:
(一)发放的条件
1、在广西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在外省使用的;
2、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作为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办理程序
1、证书申请办理人书面申请;(申请书模板.doc)
2、本人所在单位就申请事项是否属实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证书申请办理人到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联系电话;
4、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核验汇总后报送至广西人事考试院集中办理,广西人事考试院将证书制作完成后返回各考区进行发放。
(三)其它事项
由于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数据核对、申领、制作等流程耗时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申领证书材料提交后约三个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