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已进入公示期,现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录取原则》一并公示,以便社会公众监督。
2016年3月14日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三常党〔2015〕35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人数和职位
本次共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9名。选调职位为公务员编制2名(法学专业),全供事业编制人员7名(其中法学专业1名,写作专长6名)。其中,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同意享受全供事业编制待遇人员,可按全供事业编制身份录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写作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作风优良、勤奋敬业、实绩突出、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人大工作的优秀基层工作人员选调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三门峡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三门峡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三门峡市级及以下在编在岗的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境界高,实际工作能力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公道正派,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志趣高雅,有独立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2、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以现在教育部高校登记划分目录为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双证齐全);公文写作专长(以下简称“专长”)人才要是县级以上单位大材料主要执笔人。
4、具有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年,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年);
5、写作水平高(具有现工作单位3年以上主要材料写作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或任职期未满1年的;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出生等日期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档案记载为准。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征得单位同意,填写《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交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专业工作成果、机关公文写作成果材料,提交近三年在单位的写作成果,需有所在县级单位党委(党组)证明,考察时将进一步核实。提交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报名时由审核人员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学历、学位在报名时尚未认证的,可以暂缓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但须在面试环节之前提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证明1份,内容包括:同意报名意见,现任职务,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及同职级时间,政治面貌,身份类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员)等。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享受事业编制待遇的,还要填写《自愿放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登记表》。
《登记表》(附件)可以在三门峡人大官方网站(http://www.smxrdw.gov.cn/)、下载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地点设在崤山中路市人大常委会一楼113房间,联系电话0398-2928471。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于2016年1月13日凭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崤山中路市人大常委会一楼113房间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或所在单位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严重舞弊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已办理转任手续的,依规宣布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为了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法学专业水平和写作能力,突出“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原则,考试分为三部分进行,即笔试、写作和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公共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写作:共写两篇文章。一篇命题作文,100分;一篇实地考察调研报告,100分。
公共知识考试成绩+命题作文考试成绩之和,按选调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实地考察,撰写考察调研报告。符合条件人员不够1:5时,除笔试缺考者外,全部参加。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写作成绩(命题作文成绩+调研报告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写作成绩(命题作文成绩+调研报告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最后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按岗位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减少入选人数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补齐1:2比例。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主要内容是: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写作能力(要核实机关公文写作工作成果)、现实表现(包括敬业精神、工作作风、实际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结合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以及兴趣爱好是否高雅,交际圈是否纯洁或复杂,有无不良现象及是否热爱人大工作等)、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调入市人大后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拟定人选及公示
1、拟定人选。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原则,全面衡量个人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综合考虑学历、写作能力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职务、经历和工作业绩及实际表现等,择优录用。
2、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写作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选调人员名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均在三门峡人大官方网站(http://www.smxrdw.gov.cn/)公布。
(五)试用
公示期满,经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职务、岗位发生变动的均不予承认。
五、日程安排
1、12月17日发布公告;
2、12月17日至12月25日报名;
3、理论文化知识测试和专业(专长)知识测试
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命题,1月16日考试;
4、命题作文
2016年1月16日命题,1月17日考试;
5、撰写调研报告
2016年1月18日上午实地考察,下午撰写调研报告。
6、面试
2016年1月26日;
7、拟定考察人选及考察
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3日;
8、拟定人选及公示
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6日。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选调方案和发布公告
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拟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市人大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负责。
(三)笔试和面试
1、出题:笔试、命题作文和面试试题,由市人大提出标准和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拟定。笔试、命题作文由出题单位评卷,面试由异地考官担任。
2、组织:笔试、命题作文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面试和实地考察调研由市人大组织,从国家 题库中抽取或委托相关权威专家拟定;实地考察及撰写调研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3、监督指导。笔试和面试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全社会监督。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按照方案和要求进行,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泄题泄密,不得私照乱顾,不得接受相关人员宴请、礼品,更不得收受贿赂。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取消涉及选调人员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经中共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抄送市纪委。
中共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5年12月14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方案
三常机〔2016〕1号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已进行了笔试、面试、实地调研和体检工作,现进入考察环节。经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同意,考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察对象
按《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18人。其中,法学公务员岗位4人,法学事业岗位2人,写作专长事业岗位12人。
二、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1、政治素质2、道德品质3、工作能力4、现实表现:①目前负责(分工)的工作②工作态度③组织纪律性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情况⑤大局观念⑥个人爱好是否高雅⑦交际圈是否良好⑧廉洁自律⑨工作业绩5、其他情况:如是否构成回避关系、个人是否受过纪律法律处罚等。
要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方式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
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单位人员过多的,可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及工作密切的相关部门参加,但不得少于30人。
个别谈话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业务主管领导同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所在具体工作部门全体同志,其他熟悉情况的同志和为准确了解情况有必要谈话的同志。谈话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
查阅资料:
1、主要是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审核《干部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
2、在编性质:⑴合格身份:在岗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全供事业编制人员。⑵不合格身份: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等。(原始资料复印件)
3、是否单位大材料主要执笔人,并审阅本人写作成果(3篇以上)。
与本人面谈: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
四、提供材料(各1份,均需提供电子版)
1、现任职务(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最近一次的考察材料原件,并复印带回(加盖公章,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2、《干部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交考察组审核);
3、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公章);
4、考察对象近三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由考察对象本人撰写提供);
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报表》,由考察对象填写。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兄弟姊妹,配偶兄弟姊妹等。若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叔伯姑舅姨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也应填写;
五、考察报告。考察结束,考察组要为每名考察对象撰写一份考察报告(1000字以内,附电子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在单位负责(分工)的工作、个人特点、不足等,明确定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
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认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秀。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同志应在政治素质、思想境界、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写作能力、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纪律性强、爱岗敬业、工作踏实、交际圈良好、无不良嗜好、无明显缺点、群众公认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
2、良好。各方面表现良好,无明显缺点的同志;
3、一般。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①有不尊重领导现象②有不团结同志现象③个人主义较重④有拉帮结派、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现象⑤社会交际圈复杂⑥有工作纪律性差现象⑦有酗酒、赌博和其他不良现象及嗜好⑧有廉洁自律不严现象⑨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达不到85%的,等等。
写作能力也要评出三个等次:
1、写作能力强:经常从事单位材料写作工作,为单位大材料主要执笔人,写作水平较高;
2、写作能力一般:平时也参与单位材料写作工作或其他写作,但写作水平一般;
3、写作能力较弱:平时很少从事单位材料写作工作,对写作比较生疏,难以很快胜任人大机关写作任务。
六、时间安排
2016年2月16日开始,2月22日左右结束,时间服从质量。
七、考察组组成
(略)
八、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市人大机关公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下去考察时,各考察组要先与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要与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沟通。与当地人大联系,取得有关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九、后勤保障
考察组的食宿费用及车辆使用由市人大办公室予以保障,不给基层及考察单位增添负担。
十、考察组纪律
考察组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宴请等其他消费活动,不得自己或接受他人为考察对象说情、打招呼。
中共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录取原则
三常党〔2016〕11号
3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听取了机关公选工作人员考察情况,对下一步机关公选录取工作进行了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第四项第(四)款的规定,本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原则,现提出以下几条具体录取原则:
1、保证对象:3个岗位中,笔试、面试环节总成绩排名第一的,且考察优秀,要予以录取。
2、优先对象:其他人员的录取,要综合考虑以下几项因素优先录用:①考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在按各自岗位1:1录取范围内的;②写作成绩,排名在按各自岗位1:1录取范围内的;③学历、学位高的;④现任职务(职级)高、资历深的;⑤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按上述五个要素综合排序,占项多的优先录取。
获得项目数相同时,再依次按照写作成绩、学历、职务(职级)的顺序等次由高到低确定。
3、考察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不予录取。
中共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