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石市城市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2名,主要从事文稿起草和信息综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历,有相关业绩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或论文获奖),熟练操作计算机,能运用日常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或退伍、转业军人可优先考虑。
二、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城管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照《市城管局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上岗。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1日止(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二医院车站旁)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社区)无违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本人简历。
咨询电话:6521000、6217737
联系人:李涛、王群华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