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成立州交通运输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一)遴选计划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计划遴选公务员1人。
(二)遴选职位(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州交通运输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和黔东南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 月15 日至16 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州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查
由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组织开考。报名结束后,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州交通运输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交通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等。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州交通运输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地点由州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州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州交通运输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个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8223939
附件:
1、《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东南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机关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 ||||||||
用人单位及主管局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招聘岗 | 遴选人数 | 需求学历 | 需求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位类型 | ||||||||
州交通运输局 | 行政 | 管理 | 1 | 大学本科 | 法律专业 | 国家机关公务员 | ||
《黔东南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报名表》来源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9月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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