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职工有何待遇?
答:(一)住院报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二)门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三)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超过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一个医疗年度最多补助12万元。
(四)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列支,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五)按个人缴费工资或养老金的1%计入个人医疗账户。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给予定额补助。剖宫产为4000元,非剖宫产为3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七)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流产实行定额报销。根据怀孕天数进行相应报销,怀孕70天以内流产为400元,71天至120天流产为600元,121天以上流产为8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由单位每月10日前,带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费用明细清单、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生育证复印件到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科审核报销,报销金额将直接汇入本人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