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温州市乡镇(街道)机关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技能测评有何要求?
答:面试前,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在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