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等规定,结合襄阳市编办、市人社局下达的2016年度编制、增人计划数,我校将于近期开展赴高校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教师7名。
二、招聘对象
原则上为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聘专业及岗位条件见《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 面试签约专业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
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4月25日,具体招聘地点、招聘时间、院校名称待与相关院校联系确定后,于招聘前向市人社局专题报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高校教师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基本身体素质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1日(如:“30周岁以下”即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面试考核组到各高校专场招聘现场接受报名。对有求职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现场面试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1)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通过审查报名人员递交的原始证件资料,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现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的形式,其中说课3分钟,讲课7分钟,主要测评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对教材的设计条理性、课堂组织能力、教姿教态和语言表达能力,符合聘用条件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网上公示后,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四)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五、拟聘人员确定及办理备案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与应聘人员签定协议。
(二)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到市人社部门办理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后,在我院及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经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710)3571657(学院纪委)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