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行政审批服务科、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和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产品质量监督科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事科等岗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1.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3.1981年3月8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公务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以2016年3月8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8.专业要求:理学大类、工学大类、农学大类、医学大类,专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9.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示
在网络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3月18日止,工作时间段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质监局人事科(怀化市锦溪北路130号市质监局4楼)。联系人:彭泽民、贺小青。咨询电话:0745—2714561。
3、报名要求: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怀化市质监局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市质监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择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即确定考察对象,由市质监局按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市质监局党组研究确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市质监局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选调到市质监局后,须在市质监局工作5年以上,5年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的公务员选调(遴选)考试。
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不保留,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7901(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
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