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739 次 日期:2016-03-04 1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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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

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考生网上报名,考生所在单位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二、考试报名严格按照考生单位的属地原则报考,以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登记机关的公章是哪个地区的就选择哪个考区报名。

1、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分局的企业考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考生,报名考区请选择“长春市考区”。

2、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考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考生,报名考区请选择“省中直考区”。

三、报考考生的学历、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等报考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法人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报考资格复检公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网上复检,请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密切关注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也可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为jlsrskszx。

四、单位法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对提供虚假信息及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在报名资格审查或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资格复检或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不予核发证书。考试费一律不退。

六、特别提示广大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请广大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诚信报考,切勿违纪违法。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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