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考人员:
为严厉打击职称考试申报资格造假作弊行为,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职称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社厅职改办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关于2015年湘潭市土建系列初、中级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在考试结束后还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并请示省人社厅职改办同意,决定对2015年土建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湘潭考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15年度土建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湘潭考点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已在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二、复审办法
1、复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教育厅学历认证证明。
2、本次复审采取集中面审的办法进行。将根据参考人员提供的原始材料,与相关专业部门官网查询核对,如在官网上查询不到的,需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证明。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15日
地点:市人社局一办公楼六楼617室
四、有关事宜说明和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国家人社部有关规定,对在报名、复审中提交虚假信息资料和在考试中舞弊的人员,将取消资格,不予核发证书,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顺利地取得资格证书,请各位参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及时来进行复审。
3、对逾期不进行复审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视作自动弃权,请大家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58524342
湘潭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