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面向资兴市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范围
选调面向资兴市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管理人员)进行。
三、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3. 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4年3月7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4.科级(含科级)以下职务,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推荐报名。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报考人员参加选调考试,推荐人员填写好《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20日
报名地点: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办公楼5楼)
联系电话:0735-3322441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人选。
4.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部务会研究确定1名试用人选。
6.体检。组织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7.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试用人选,安排到有关组室跟班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从已考察而未试用人选中递补。
8.其他事项。如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5,由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实施。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