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公告》的要求,现将襄阳市2015年度公安机关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3月2日上午7:30以前到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公大楼门前集合(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可乘坐6、8、21、25、29、511、512、533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体检前二至三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3)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市公安局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710-3605596;0710-3382359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安局
襄阳市公务员局
2016年2月26日
附件:襄阳市公安局2015年度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f12333.cn/xywzweb/html/xwzx/tzgg/53061.shtml
襄阳市公安局2015年度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 |||||||||||
报考机关 |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综合排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 成绩 |
综合 成绩 |
备注 |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 |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法医) | 2015005 | 1 | 1 | 张文明 | 男 | 10130010510 | 76 | 82.4 | 79.2 | |
枣阳市公安局 | 枣阳市公安局(法医) | 2015006 | 1 | 1 | 刘 鲲 | 男 | 10130010521 | 54 | 81.3 | 67.65 | |
宜城市公安局 | 宜城市公安局(法医) | 2015007 | 1 | 1 | 赵二小 | 男 | 10130010422 | 70 | 85.3 | 77.65 | |
谷城县公安局 | 谷城县公安局(法医) | 2015008 | 2 | 2 | 黄 颖 | 男 | 10130010627 | 60.5 | 82.4 | 71.45 | 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未达到面试平均分 |
老河口市公安局 | 老河口市公安局(狱医) | 2015045 | 1 | 1 | 程 丽 | 女 | 10230010903 | 63.5 | 82.8 | 73.15 | |
枣阳市公安局 | 枣阳市公安局(狱医) | 2015046 | 1 | 1 | 刘坤超 | 男 | 10230010819 | 68.5 | 75.8 | 7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