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辅导员队伍建设意见和学校辅导员队伍实际配置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选聘部分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4.具有较强的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人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三、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申请人根据各用人单位公布拟选聘的兼职辅导员岗位及其职责要求(点击下载)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申请表》(点击下载),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于2月25日前将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部(大学生活动中心109)。
2.择优选聘。2月26—29日,由学工部和相关学院联合组成考察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组填写《武汉纺织大大学兼职辅导员考察情况登记表》,并于2016年3月1日前将考察意见报学工部审批。
3.本次选聘的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016年3月至7月,由学工部和用人学院联合颁发聘书,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联系人:罗琴,联系电话:59367429。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