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请递补考生按照《教育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相关要求准备参加面试。
教育部人事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