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 录用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姓名:甄辉,准考证号:176111551501,职位代码:0401111001,笔试成绩:127.90分。
请以上进入递补面试名单的考生按照《国家信访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确认面试并准备有关材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地点统一变更为国家信访局机关,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联系电话:010-63095037。
国家信访局人事司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