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1200 次 日期:2016-02-22 1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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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就2016年我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模块

类别 模块代码 模块名称 软件名称或内容 考试形式(时间)
基础应用类 A012 计算机应用基础 Windows 7、 Office 2010 机考(120分钟)
A021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 Visual FoxPro 6.0 机考(120分钟)
A043 文字处理 Word 2010 机考(120分钟)
A052 电子表格 Excel 2010 机考(120分钟)
A062 演示文稿制作 Power Point 2010 机考(120分钟)
专业应用类 B013 图象处理 PhotoShop CS3 题签(120分钟)
B023 网页制作 Dreamweaver MX 题签(120分钟)
B061 动画设计 Flash MX 题签(120分钟)
B075 计算机绘图 AutoCAD 2007 题签(150分钟)

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培训机构报名截止时间 市(区)上交作业光盘时间 市(区)领取试题时间 市(区)上交考试数据光盘时间
6月18-20日 5月18日 5月20日 6月15日 6月21日前
11月19-21日 10月19日 10月21日 11月16日 11月22日前

三、考试收费

按陕价行发〔2009〕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二)考点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时,必须坚持考生信息确认制度。考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保留一年备查。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三)各考点务必按照考试系统说明中的要求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

(四)报名人数不足200人的培训机构不得设立考点。

(五)各考点每个开考模块报名不得少于30人。

(六)报名开始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以及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组织报名。

(七)报名结束后,各市(区)将各模块报考人数统计表和考生作业收集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

五、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领取考试材料时,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应先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收据和单位介绍信到社考处办理考试材料交接。

考试系统光盘应分别于6月17日(上半年)、11月18日(下半年)上午下发到各考点安装调试。各考点须在当天16∶00前完成所有机房的试考和所有考试数据下载工作。

(二)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应于当日将题签考试数据刻录光盘和题签一并上报。上报光盘一式两份,须按不同模块建立相应文件夹,应包含各模块报名人数、缺考考生名单以及题签考生报名库等信息。其中考生文件夹按照“准考证号后6位+考生姓名”格式建立。

试题(卷)及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属国家机密材料,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保管,确保试题(卷)及其它考试材料安全保密。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和法制教育,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对履行职责不认真、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考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各市(区)应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工作手册》以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特别是今年考试时间由原来的4天压缩为3天,各考点在机房配置、考场组织等环节务必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严肃考风考纪。一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管理;二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要重视考场通讯器材管理,考试期间,应对所有考生、工作人员进行安检,严禁考生、工作人员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坚决杜绝在考场内违规使用手机事件的发生;四要在考试机房、服务器室全面实施视频无死角监控,视频资料保留半年,市(区)必须落实回放制度;五要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六要在市(区)和考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于实名举报,要认真查处,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三)坚持系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系统管理工作。各考点需变更或新增系统管理人员时,必须于报名前向市(区)提出人员培训申请。各市(区)应按照《关于做好社会证书类考试有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15〕2号)规定,做好辖区内有关工作人员培训的申报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培训到位。

(四)做好单机数据备份,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各考点应在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管理员集中回收单机数据。所有考试结束后,要将单机数据汇总刻盘并保留半年备查。出现数据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五)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试前一周将当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含每个考点考试的终止时间、机房地址、值班电话等)书面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从考试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做到“每日一报”。对涉及试题(卷)泄密、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电话:(029)85236989,85221793。

七、关于证书管理工作

(一)合格证书改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的规范性,教育部考试中心对NIT考试合格证书进行了改版。新版合格证书的尺寸调整为250*176(B5纸型大小),合格证书下方套印“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专用章”字样。证书其他样式、背景颜色保持与原证书一致。新版合格证书将采用防伪花边、纽索线网底纹、粗细线防伪、防伪荧光印章、微缩文字五种新防伪技术。新版NIT合格证书自2016年3月开始启用,此前下发的旧版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二)补发证书工作。如考生对NIT合格证书有疑问,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点提出申请,由考点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区)。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每年两次集中收集各考点补办证书申请,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联系电话:(029)85390191。

各市(区)要合理安排证书发放工作,充分考虑后期工作环节所需时间,确保补办申请按期上报。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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