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汾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来源: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829 次 日期:2016-02-18 1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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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等27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67号)文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临汾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最终确定面试人员5名。结合招聘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7日

地点: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楼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考生分组

招聘 单位 组别 岗位 学历 要求 岗位人数 面试人数 专业 备注
临汾市住房保障中心 综合组 文 秘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 3 汉语言文学  
工程技术 1 2 工业与民用建筑  

五、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月26日下午15:00在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楼会议室报到,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确认身份,领取面试通知书,安排面试有关事宜。

2、2月27日进行面试。面试考生需在上午8:00统一进入候考室就坐待考,迟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所有考生于8:10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并由保密员登记密封;8:30面试考官熟悉题本;9:00面试正式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

4、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由记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5、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计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本次面试成立1个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名,主持本组面试。

2、考场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2名,记分员、计时员各1名。

七、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含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357-2017483

附:临汾市住房保障中心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lfpta.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f=show&catid=45&l=1&id=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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