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决定举行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
一、测试项目及计划
项目 | 计划 |
大提琴 | 0-2 |
低音提琴 | 0-2 |
小号 | 0-2 |
长号 | 0-1 |
圆号 | 0-1 |
次中音号 | 0-2 |
二、招生省份
理科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文科只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十六省份招生。
三、报名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高中毕业生。
2、测试须获得所报项目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独奏能力。
四、报名办法
1、高水平艺术团测试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2月26日。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注册资料,请牢记用户名、密码。注册成功后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或浏览报名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将网上正式提交的报名表用1页A4纸打印出来,由中学负责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符合报名条件者网上报名完成后即获得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资格。
五、报到及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3月3日14:00-15:30
报到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517室
报到须提交的材料包括:网上正式提交的报名表(须由所在中学加盖校级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考生请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为首页),务必于报到当日将报名材料交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2、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3月4日8:30-11:30
测试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
3、注意事项
a.要求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到,我校将现场采集考生指纹及数码照片。
b.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标准要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费300元每人。
c.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六、认定和录取
1、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成绩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认定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录取原则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名单确定后,学校将与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测试成绩和认定结果。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在网上打印协议书。
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a.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得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
b.对于少数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教育部规定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所在学校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新生入学之后,我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对于在抽查和复核中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予以取消。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所有项目将进行现场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451-86413389)。
八、有关事项说明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分曲目表演和视奏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目或片段一首进行表演(限时4分钟以内),测试时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乐器自备,测试不得使用伴奏。视奏为五线谱,现场抽签,准备时间30秒。
2、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人选。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3、凡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仍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须在公布高考成绩后,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提交高考成绩、高考填报志愿等信息。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高考填报志愿复印件、高考成绩等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4、我校将与被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之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若违反协议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被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5、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6、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认定、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九、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办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516室(十五、十六公寓之间)
咨询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招办网址:http://zsb.hit.edu.cn E-mail:hit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