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的规定,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公开平等、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公务员共4人,其中,委办公室岗位1人,委机关相关科室3人。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
4.具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5.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象山东路转台旁办公楼三楼)。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
②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0月9日—11日到市发改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④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和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报名条件说明
①此次选调的“专业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 专业指导目录》设定。未纳入目录与岗位要求相关相近的专业,请考生详细咨询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报名。
②此次选调岗位的报名条件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③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按《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方可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3:1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量,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四)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拟调人选。按规定在丽江人事人才网和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干管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七)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246)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88-5122447)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2、《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3、2011年丽江市市直政府机关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计划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2011年丽江市市直政府机关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计划表
序号 |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职位 | 选调人数 | 岗位代码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选调范围 | 其它选调条件 | 现场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1 | 市发改委 | 行政机关 | 机关相关科室 | 3 | 参加工作时的初始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 普通高校毕业生 | 经济专业 | 35岁以下 | 永胜县、宁蒗县、古城区、玉龙县 | 1、三年以上工作经验;2、思想、工作作风好;3、熟悉电脑;4、男女不限。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李彬 | 5158118 | 5158833 | sfgw@lijiang.cn | |
2 | 市发改委 | 行政机关 | 机关办公室 | 1 | 参加工作时的初始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 普通高校毕业生 | 文秘、政治行政专业 | 30岁以下 | 华坪县 | 1、三年以上县、乡两级工作经验;2、副主任科员以上;3、熟悉电脑;4、思想、工作作风好。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考调人员限男性。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李彬 | 5158118 | 5158833 | sfgw@lijian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