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6年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780 次 日期:2016-01-25 11:14:4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我校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2.录取原则为:

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省统考要求的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依据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满的情况下,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统考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未单独组织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所在地统考或者联考,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依据生源所在地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原则以《渭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为准,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