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计委《关于北京地区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就我院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 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二) 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
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生),
报考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需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写《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25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白底彩色个人电子格式证件照片,以免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并且审核无误后,考生打印申报表。
注:考生在选择考点时以其所在医疗单位所属区县为准,我院为西城考点,单位所属为计划单列市,单位性质为医疗卫生。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医院聘任时间,并非资格证书时间,如不能确认聘任时间,请电话咨询6750.
(二)医院审核报名资格时间
个人持《申报表》于2016年1月20日到1月22日到院人事处310房间审核盖章;护理人员1月22日前交护理部,由护理部统一审核后到人事处盖章。
(三)请考生登陆西城区卫生服务网www.bjxchwsh.gov.cn关注现场确认通知。现场确认地点和现场确定时间均以西城区卫生服务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
三、注意
通过2015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关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点击查询证书,打印资格领取凭条,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领取证书,并将《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交到人事处310室备案。
北京积水潭医院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