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阅读:1538 次 日期:2016-01-18 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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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未涉嫌违法违纪,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如未能提供就业推荐表,须提供在校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5)报考岗位要求职称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79号东莞市住建局院内原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

时间:2016年2月18日9:30~11:30。

招聘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报考人数进行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向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三)考生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一旦遗失将不给予补办。

(四)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22671782;联系人:梁艳琴。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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