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市湘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程序
来源: 阅读:1061 次 日期:2016-01-16 13: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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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中国湘潭县网(http://www.xiangtan.cn/)、湘潭县纪检监察网 (http://xtxjj.xiangtan.cn/)和电子政务内网下载《湘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在工作时间内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4 日8:00至1月18日17:30。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人:程密群

联系电话:0731-57775001。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复核。审查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

笔试:笔试采用写作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应试者的理性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替补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另行体检和考察。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依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2016年湘潭市湘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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