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日前已经公布。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zhangweiqd@customs.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格式:“济南海关××(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名称)××(考生姓名)面试确认”。
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名称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是否参加面试。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尤其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务必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邮件中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的电子文本(放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不要使用扫描件,在电子表格对应位置粘贴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入围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6年1月22日17:00前电话告知济南海关(联系电话:0531-68696307;0531-68696309),提供放弃面试声明(详见附件1)并通过传真方式通知济南海关,传真号码:0531-68696300。未按要求及时声明放弃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规定,我关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作为该考生今后参加国家 的个人诚信参考。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济南海关(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88号济南海关人事教育处;邮政编码:250002;联系电话:0531-68696307、15726111983)。
(一)应届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所提供材料的清单(A4纸打印,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
2.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供补盖公章的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2);
10.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以上证件照和生活照贴于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外,需另行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寄送的所有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亲笔签名。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二项的要求。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如考生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有变动的,请随时与我关联系,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济南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0531-68696307
0531-68696309(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特此通知。
济南海关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