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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965 次 日期:2016-01-15 14: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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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本科校考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所在省份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后,按校考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校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贵州省使用广播电视统考成绩。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考生应执行当地关于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的政策规定。

艺术类本科统考(含山西省)

1、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等专业使用各省份美术统考成绩。统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山西省内动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超出省招办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含)以上。

2、录音艺术专业使用各省份音乐统考成绩。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份表演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西省内使用省播音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超出省招办划定的本科投档资格线5分(含),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联考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山西省内使用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联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贵州省使用广播电视统考成绩。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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