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通知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阅读:769 次 日期:2016-01-12 0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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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

请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如下流程办理:

1.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并填写《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

2.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的照片区域也须加盖公章)。教育硕士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为市、县区教育局或教委人事部门。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3. 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须将按序装订好的资格审查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我校留存。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备复印件一套)。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当场领取本人的复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之后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政治理论考试

考试将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18:00-20:00,考试地点为仙林校区学正楼,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请见复试准考证。

三、其他科目考试(含面试)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附件:

法学院复试安排

教师教育学院复试安排

教育科学学院复试安排

心理学院复试安排

音乐学院复试安排

美术学院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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