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甘南县甘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南县兴十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卫生系统参加招聘的单位共2家。计划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 23人,其中甘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人、兴十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人。按所需岗位分类招聘,相同专业、岗位为同一试卷,定岗定单位报考,具体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和专业见《甘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卫生事业;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考生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 甘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允许报考;
(6)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1月11日至1月20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20日(每天上午8:30—下午4:00)。
2、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登记表1份;
3、报名地点在甘南县人社局503室,联系电话:0452—5635172、5634826。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核发准考证:1月21日下午。经资格审查组核实完报名人员资质后,对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人社局牵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配合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只进行笔试,实行100分制。
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按所报岗位、相同专业为同一试卷,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造成不能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的将按以下顺序进行确认:
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甘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在聘人员优先;
如并列人员同为甘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在聘人员,则以聘用年限长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入相应程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于甘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生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甘南县服务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要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马传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苗云年 县人社局局长
范福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田玉录 县监察局局长
王志峰县编办主任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此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招聘工作由监察局全程监督。
主任:卢勇
副主任:王 沂
成员:人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组成。
此方案考录程序由人社局负责解释,用人条件及岗位设置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