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来源:长安大学网 阅读:629 次 日期:2016-01-09 15: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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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资格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预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在省普通文理科一本重点线以上,在器乐、声乐、舞蹈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62人。

三、招生项目与现场考试内容

考场 项 目 A证数 B证数 现场考试内容 基本要求
西洋弦乐类 中提琴 0-1 0-10 1.演奏自备乐曲两首(打击乐类别自选两种打击乐器,各演奏乐曲一首;发放A证的打击乐需同时掌握西洋键盘类打击乐器、西洋鼓乐类打击乐器、民族类打击乐器),脱谱演奏,演奏总时长控制在六分钟以内。 2.发放A证的器乐类别,考生现场考试时还须参加视奏考试(民族乐器可识简谱),视奏时长控制在两分钟以内。 用五线谱(民族乐器可用简谱)按固定唱名法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考级最高级
低音提琴 0
大提琴 0
小提琴 0
西洋管乐A 长号 0-1 0-23
圆号 0-1
单簧管 0-1
长笛 0-1
西洋管乐B 小号 0
次中音号 0
短笛 0
双簧管 0
大管 0
大号 0
萨克斯 0
键盘类 双排键 0 0-8
手风琴 0-1
钢琴 0-1
民乐吹管类 0-1 0-9
唢呐 0
竹笛 0
民乐拉弦类 板胡 0 0-8
二胡 0
民乐弹拨类 阮(大阮中阮) 0-1 0-14
扬琴 0
琵琶 0
古筝 0
打击乐 西洋打击乐 0-2 0-10
民族打击乐
声乐 美声唱法 0-1 0-4 演唱自备歌曲两首,演唱总时长控制在六分钟以内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能够担任独唱或领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民族唱法
舞蹈 民族舞 0-4 0-22 1.成品舞蹈一个(限3分钟以内,音乐自备); 2.技术技巧展示(基本功,软开度等); 3.即兴(根据命题音乐,完成即兴表演) 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能完整演绎舞蹈作品,动作到位,节奏准确,充分展现舞种特点,舞蹈感觉好,故事和情感表现到位。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现代舞
古典舞

说明:

A证:针对我校艺术团急需项目且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考生。取得A证即获得生源所在省一本重点线投档录取资格。

B证:针对以上全部项目。取得B证即获得我校在生源所在省最终模拟线下延20分(不低于一本控制线)的录取资格。

四、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6年1月6日—12日15:00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提交考生视频影音文件。逾期关闭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5.76.215.86/reg.asp

视频制作规范:

⑴视频制作总体要求:

①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个人表演视频录制成单个电子文件,仅限.FLv格式。

②必须使用单机位正面拍摄同期声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③文件必须小于400M,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④要求影音清晰,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

⑤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号码”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音和字幕内容。

⑥拍摄环境和服装不做具体限定。

⑦上传视频影音电子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考生姓名(例:次中音号张**),上传获得成功提示后,请勿重复上传。

⑵视频制作项目要求

①器乐类:演奏两首曲目。不得使用背景伴奏音乐(两首曲目只能录制成一个视频文件)。

②舞蹈类:表演一个完整舞蹈作品。

③声乐类:演唱两首歌曲,风格不限(两首歌曲只能录制成一个视频文件)。

④声乐、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

注: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者无法播放的视频,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

⑴报名材料审查:

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照片和视频影音人物要清晰且一致,方可进入视频材料初审环节;

⑵视频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视频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即可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格。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1月21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同期发布。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3月12日9:00~12:00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打印的《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网上报名表》到长安大学附属中学进行现场确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立交东南角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西门口)。

六、考试安排

1.文化课考试:

所有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4:00-17:30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地点:长安大学附属中学

2.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

考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专业考试说明:

①报考A证器乐类别的考生须加试视奏环节,视奏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②考生服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音乐伴奏自备。

③舞蹈类考试必须由考生一人完成作品,不得携带舞伴。

④器乐类考试不得使用伴奏。声乐、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考生自备的伴奏电子文件在现场确认时上交,且限定为MP3格式,考试时统一播放。

⑤各项目类别发放合格证人数依据学校艺术团实际需求及现场确认人数确定。

⑥专业考试现场录音录像,异地专家评审。

七、录取原则

1.高水平艺术团考试合格证发放原则:按照文化课划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2.高考录取时,对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按照A、B证两种资格分层投档,在招生规模62人计划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根据其综合分分配专业:

A证综合分=高考成绩+(我校在该省投档线减一本重点线)×0.8;

B证综合分=高考成绩+(我校在该省投档线减一本重点线)×0.5。

八、报考须知

1.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期高考成绩应至少高于所在省份普通文理科一本重点线以上,达不到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2.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将对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在我校2016年生源省份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应根据综合分参照往年专业录取线选报,且不能空缺,不能前后相同,专业志愿间应有合理梯度,并服从专业调剂。

6.我校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北、黑龙江、辽宁、西藏、海南8个省份不设文史类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

7.生源地高考志愿表中设置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特殊录取批次的,考生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为有效。

8.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将高考志愿表及成绩单复印件传真或快递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也可扫描电子版整理在同一word文件发送至1027789536@qq.com),以确认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未办理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

9.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长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方能被我校录取,考生进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须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0.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公布后第一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系统采集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17:00)。

九、监督仲裁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合格名单进行审批。

3.考生若对招生考试录取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仲裁小组专家审核评议。

十.其它事项:

1.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

招生办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

招生办传真:029-82334099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咨询专线:029-83135171/8233477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投诉受理电话:029-8313520182334063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温馨提示:

1.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数码证件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白底为宜、小于100K)。

2.外地考生需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考生需定期关注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现场须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信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5.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6.网上报名时须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重要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提示。

7.考生和家长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zsb82334099),网上报名提示、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宾馆预定信息、交通指引、成绩发布和公示信息将同步微信提示。

附表1: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分项考试顺序表

附表2: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AB证分省参考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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