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沭阳县财政局 阅读:1481 次 日期:2016-01-08 17: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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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完善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沭阳县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均为无纸化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门连考,中间不休息。各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单科成绩不能顺延。

三、考试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从2016年开始,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一年两次调整为四次,每季度一次。

阶段批次 报名日期 打印准考证日期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第一次 1月21日9时至 1月28日17时 3月1日开始 3月10日至 3月25日 沭阳县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广州路405号县实验中学对面)
第二次 4月21日9时至 4月28日17时 6月1日开始 6月15日至 6月30日
第三次 7月21日9时至 7月28日17时 9月1日开始 9月20日至 9月30日
第四次 10月20日9时至10月27日17时 12月1日开始 12月5日至 12月20日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每次全省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开始发证。

(二)网上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包括后期的考生所有操作。访问方式有两种:

1. 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www.jscz.gov.cn),首页中将有一个“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飘窗,或者点击网站的【网上办事】--【会计管理】栏目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入报名网站,选择“沭阳县”考区。

2. 直接访问报名网址:

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选择“沭阳县”考区。

其中:(1)选择会计电算化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按需选择具体考区,并在后期的“考生报名”页面中的“报考科目”选择“会计电算化”。(2)选择珠算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选择泰州市考区,并在后期的“考生报名”页面中的“报考科目”选择“珠算”。报考珠算的考生考试形式为三门连考,即不需像以往一样要分两次进行,所有珠算考生安排在泰州市指定考场进行。

3. 考生注册。全省每次考试报名前1天放开考生进行注册。

四、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发票领取

(一)收费标准:50元/门。

(二)缴费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后,阅读考生须知→选择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所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

(三)发票领取:需要领取缴费发票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网上缴费记录,缴费一周内至会计培训中心领取。

特此通知。

沭阳县财政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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