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清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进入体检考生(以下简称考生)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8:00前,携带准考证、有效的身份证以及体检费用(男性310元,女性360元)到本局一楼签到,8:00仍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3、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4、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必须关闭并上交我局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结束前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5、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6、体检结束前,考生不得向体检医务人员透露本人身份信息;体检结果公布前,考生不得向本组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违者取消考生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
7、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8、体检前一天(1月11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1月12日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电话(0763--5810078)拔通了而进入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
但是,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10、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交纳费用(男性310元,女性360元),凭发票取回通讯工具,交还抽签号牌,得到同意后方许离开。
11、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表格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12、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13、请考生准备好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于2016年1月20日前交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逾期无法提交者须书面申请延期提交,否则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如已经办理好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考生也可在体检时一并提交。
政审材料要求:2016届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人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有效的计生服务证。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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