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来源:浙江农林大学 阅读:758 次 日期:2015-12-28 16:25:1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复试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做好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和农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攻读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推指委[201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和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资格审查、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农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5年在职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复试分数要求如下:总分不低于15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

1.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9日(9:00-16:30);地点: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处302室(大学生活动中心斜对面)。

3.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照片上需同时加盖公章))

三、复试安排

各领域具体复试安排详见附件2。

四、复试录取

复试与录取工作依据《浙江农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暂行办法》(附件3)执行。

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招生学院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貌、年龄等是否相符,杜绝复试中的代考违规行为。

五、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复试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yjsb.zafu.edu.cn/news/?4177.html

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

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