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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招办〔2015〕29号《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2016年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继续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考生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规则
1、招生模式: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统考招生)。
2、申请资格: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
二、招生办法
1、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除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在自愿原则下组织单独考试招生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参加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
1.考生申请。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2.测试考核及预录取。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
依据陕教生办〔2015〕2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
选择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职院校,可通过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
3.报到注册。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4月18日。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
4.正式备案。2016年4月19日至20日,各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2016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间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其他具体要求继续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
(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在自愿原则下参加组织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报到注册、正式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按照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三、录取资格认定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种模式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在4月18日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洛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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