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已经考上村官,报考政法干警需要未就业证明,请问未就业证明在什么地方办理?谢谢!
回复:未就业证明可以为如下任意一种: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报到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
3.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4.失业证(可到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