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选调中共郑州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阅读:2740 次 日期:2015-12-19 1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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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13名。

二、选调方式

实行带编选调,将选调人员编制由所在单位划转至市委巡察工作机构。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市直机关在编在岗,且已按照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般工作人员,不包含各开发区、县(市)区、市直垂直管理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各类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4.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5.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须为已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公务员,仅限科员。

7.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

4.与选用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直接报名的方式向市纪委组织部提交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中共郑州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减少选调人数(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前,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出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察和体检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按成绩顺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表达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提出人选名单,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和借调试用

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借调试用半年。试用期内不办理转任手续。

(八)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和借调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选调职位安排

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报考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

(1)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郑州廉政网(http://www.zzjjjc.gov.cn/),下载《2015年郑州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一式两份(粘贴照片)。另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办法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2)由本人将报名表及有关资料报郑州市纪委组织部(市纪委711房间)。报名截止时间是2015年12月25日下午5:30前。

(3)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学远 肖 明

联系电话:67181863,67170887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

中共郑州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报名表

温馨提示:

《中共郑州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报名表.doc》来源于郑州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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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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