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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赣榆区委、区政府同意,现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40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
4.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可下载填写)。亲友可持报名者授权委托书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24日-2016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309室(青口镇黄海东路);乘4路、6路或601路公交至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3.联系电话:0518-86217595。联系人:顾莹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6年 月 日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领取准考证:2016年2月18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到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2016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处理问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5.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赣榆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赣榆区纪委、监察局驻赣榆区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6223150,咨询电话:0518-8622317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6日
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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